骂,被朋友问伤不伤心,答伤心,伤心自己为什么痛一会就好了,再也不会像年少时那样爱人,以为失去一个人就是世界末日。
暑假时,我哥闹腾着要来英国度蜜月,他复读不成功就开了啤酒摊,傻乎乎的性格让他濑尿虾上足一大盘,炒菜绝对不放地沟油,每天晚上生意火爆,今年就存够钱打算娶了嫂子。
我就知道这是灭顶之灾,我哥第一次出国兴奋得像只麻雀,英语不利索还非要和亲爱的国际友人谈天说地,并且滑稽地比划功夫动作,我嫂子则是双手捧脸为每一个擦肩而过的美男子尖叫,逼我上前搭讪邀人合照。
我很想出门前套个丝袜,第三天就借口赶论文,打死不跟他们一起出门,只让他们打的士去牛津街购物。
晚上我哥回来了,胸前的“我爱伦敦”白T恤染着血,我着急地以为他们遭抢劫了,可我嫂子眉飞色舞地形7容我哥的英勇身姿,把那个姓那的一爪揪进巷子里,狂踹一通,然后训练有素地逃脱。
“你今天偶然遇见他了?”我叹气,算是那岩不走运。
“不是!”我哥从旅行包里拿出一张旅行计划单,上面清清楚楚标明了7月21日行程:那岩。7月22日行程:如果7月21日没有等到那王八蛋,今天继续蹲点。
很多年了,我没有哇哇大哭。小时候许多次哭,只是为了陷害我哥,然后吃着葡萄慢悠悠地看我爸妈修理他。
21岁的成年女子结果抱着我哥的肥大肚,埋进去弹起来,哇哇大哭。
还好我没有继续为那岩疯疯癫癫,如若不然,我最对不起的,不是低到尘埃里的自己,而是贴着地面掘地三尺一定要把我找出来的亲爱家人。
“哥,我们回去逼问爸妈有没有出轨过?或许我们没有血缘关系,我就跟你在一起。”
“别。等你嫂子睡了我们再谈。”
送走哥嫂后,我还是去医院看了一趟那岩,深夜里,静悄悄地去,看到没有任何人守在他身边,他鼻青脸肿,正做着噩梦,害怕的表情让我难以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