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陵三月,日暖风熏。
玄武湖畔的垂柳倒挂如丝,稍有轻风,便会在湖面泛起层层涟漪,荡着淡淡的春绿,徐徐东去。
湖畔西去百步就是金陵城中最有名的长安街。
“长安”两字取意“长世久安”,乃明皇朱元璋御笔亲题,字迹虽有些潦草,恍若信手挥就,可春蚓秋蛇间却又不失帝王之气,此刻嵌于玉石牌坊之上,宛若待猎威龙,足以震慑整个世间。
长安街自北向南分左右两道,左道挨着玄武湖畔,垂柳扬扬洒洒之故,只能支摊设位,贩卖一些简物以补家用。
右道则大为不同,举目之下无不青砖绿瓦,飞檐翘角。
酒肆茶楼、作坊歌苑,典当布铺、医馆钱庄,整齐地排成一排。
街道上叫卖声喧嚣声,声声不断,行人商人更是如浪花般川流不息。
街道正中的这间酒楼,名为“一品居”。
暖风酥软,又近午时。
三楼珠窗大开,一张紫檀祥云桌紧贴窗边,桌上名贵饭菜齐备,似乎放了很久,已渐渐没了热气,可桌上明明放了六双筷子,却只坐了两人。
一位圆脸之相,体态丰满,一身绫罗绸缎尽显华贵,然而本已家财万贯的他,眉宇间却丝毫没有商人那种精明之样,显在脸上的更多的却是一种憨厚之态。
他便是一品居的主人——沈钱。
“沈钱”这个名字是他憨厚老实的父亲沈万四起的,沈万四是金陵第一首富沈万三的亲弟,后来沈万三因家业过大受朱元璋猜忌,被发配到了南方,自此,沈家一脉就只有沈万四父子独居金陵。
当年朱元璋查抄沈家,除了一间破旧的烂茶楼,几乎没收了沈家所有财产,不过沈万四并未因此消沉。
起初,父子俩以织席贩履维持生计,日积月累的碎钱多了,便用来购买崭新的木板,他准备将家里破旧的烂茶楼重新布置起来。
一开始这间茶楼,只是为来往客商提供歇脚解渴之便,赚取一些小钱小利,来替代先前的风餐露宿。
万没想到,茶楼刚开业没两天就引来无数宾客相至于此,生意更是与日俱增。
或许沈家天生就有经商的血统,在更名“一品居”,多次修造改建之后,昔日的烂茶楼如今俨然已经成了金陵第一酒楼。
除了一品居,金陵内外其他产业也能见到沈家的影子,虽没当年沈万三那般富阔,却也能称得上是大富,明面上,沈家低调行商,做着小本生意,不争那金陵第一首富的位置,但沈家要敢说第二,绝没人敢说第一。
如此富裕,却还能稳坐金山,一方面归功于沈万四的低调行事,他不是一个爱显摆的人,不光自己深居简出,就连自己的儿子也是一天三遍叮嘱。
财不外露,钱不显身。
当然,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当今圣上朱元璋,当年查抄沈家,并非是沈万三犯了多大的罪,完全是因为一时兴起,对他心生了嫉妒,才将其发配到了南方。
后来朱元璋自知有愧,想要召回沈万三,却因为某些不可抗拒的因素给耽误了,如今看着沈家再次发迹,朱元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权当是弥补当年的过错了。
沈钱慵懒地斜倚窗旁,半张大脸盯着窗外望了又望,显是有些着急:“说好今天一起出来喝酒,这都过去一个多时辰了,还不见踪影,亏我准备了这么多美味佳肴。”
另一位偏瘦,一身淡淡白衣若初降之雪般洁净,素颜如玉,透着清逸儒雅,手中折扇似动非动,俊俏的脸上常伴一丝微笑,观之可亲。
只是他那一双黝黑的双眸,却显得格外特别,或许是因为看不见,眼睛里少了些尘世的繁杂,所以看起来更像是沉在水潭下的黑宝石一般,清冷而深邃。
他叫书寻,位列大理寺少卿,是金陵城中出了名的第一神探。
他虽目不能视,但他能清晰感受到好友的那份气急之样,只见他嘴角含笑,温言说道:“那你是气他没来,还是气自己亏损了菜钱呢?”
“我,我,我……我两个都气!”沈钱被问的哑口结舌,端起酒碗一饮而尽。
书寻微动折扇,笑如朗月入怀:“云凡的脾气你又不是不了解,再等等吧,或许路上有什么事耽搁了也说不定。”
沈钱放下空杯,没好气地道:“镇抚司离这儿不过数里,一个时辰都够来回好几趟了,还能有什么事耽搁?”
书寻轻声道:“我听说他昨日一夜未归,应该是去执行什么重要任务了吧。”
沈钱气道:“就算执行任务,以他的手段,杀个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,用得着等这么久?还一夜未归,我才不信呢。”
书寻闻言不再辩解,只是摇了摇折扇,笑问道:“那依你的意思?”
沈钱一把抓过桌上的鸡腿,边啃边道:“要我说,他昨夜指不定去哪溜达呢,我听闻最近暖香阁又来了一位佳丽,叫什么‘幽梦’,美得不可方物,我估摸着他就是想支开我俩,自己一个人跑去暖香阁,舒心快活去了。”
书寻乍一听“幽梦”,只觉名字雅而不俗,空谷幽兰中又带着一点梦若浮生之感,妙不可言,不禁在口中多念了几遍。
“幽梦?哈哈,是个好名字,不过一身不俗,却甘愿投进暖香阁,想来也是一位有故事的人。”
沈钱嚼着上等鸡腿,信口辩道:“一个名字而已,你看哪一个失足于风尘的女子没有故事?还不是因为旧事难提,想要换个名字重新开始,什么晴儿,柳儿,巧儿,比比皆是,这个幽梦,我估计和他们也大差不离。”
书寻微摇头颚,手中折扇停歇,任由暖风吹拂白净脸庞,心中似有顾虑,总觉得那位未曾谋面的幽梦会和其他风月女子不同。
到底哪里不同,自己却说不出一二,只是多年刑侦直觉告诉他,这个被唤作“幽梦”的女子不简单。
书寻正自思忖,忽听楼下一嘶马叫,如惊天霹雳惊动了所有人,房檐上栖息的鸟儿似乎也感受到了街道的不安,扑棱棱地振翅而逃。
三楼二人寻声望去,祸起之地正是一品居门口,不消多时,众人齐聚,门口已被围得水泄不通。
原来是一位骑马年轻人过街太快,正疾风穿过一品居时,撞到了路边正在收摊的写书人,写书人被撞倒地时,摊位上撒翻的笔墨不巧正好落在年轻人身上。
年轻人所穿的锦绣百碟袍乃及冠之时,母亲亲手为其缝制,平日里视为珍宝,极其爱护,非重要场合,绝不穿戴。
今日得北方好友相赠千里宝驹,本想穿着一展风采,不料半路歇火,丢了面子不说,还将自己的宝衣弄得一身脏污,年轻人横眉怒目,纵是将其碎尸万段,亦难消心头之恨。
“狗东西!瞎了你的狗眼!没看到老子骑马过来吗?真他娘的晦气,怎么就没把你一头撞死!”
写书人左手撑地,右手捂着剧痛胸口,不作回答,伴着咳嗽,口中鲜血不断涌出,染红了灰白素衣,亦激起了民愤,私底下小声说着伤天害理、惨无人道之类的话。
年轻人不予理会,只是更加气急熏心:“狗东西,老子问你话呢?”
写书人依旧闭口不言。
“跟老子装聋作哑?好,既然你这么想死,老子今天就成全你!”
年轻人说着已然飞身下马,宝剑在手,化作匹练似的长虹,直朝写书人的头颅劈去。
写书人受伤颇重,淤血于喉间上涌,本就很难答话,此时宝剑将至,他也唯有紧闭双眼,静等死亡的到来。
可就在宝剑刚要碰到脖颈时,一块如拳头大的碎石破空而至,“当”的一声,宝剑受击断为两节。
年轻人虎口震得发麻,本就怒火攻心的他,此刻更气,手持半截宝四处挥摆,张口咆哮:“谁!谁特么这么大胆,敢断老子的宝剑!是谁?不想活的,通通给老子滚出来,老子杀一个也是杀,杀两个也是杀,一并成全了你们!”
话音方落,一名虎须浓眉,身着黑色飞鱼服的精壮大汉从人群中慢慢走出。
“是我!”
声音醇厚,带着几分不屑。
有些见过世面的民众一眼认出了大汉的行头,纷纷退至身后,还有甚者掩唇大惊,话到嘴边,却吓得半天蹦不出一字。